(一)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是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通过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与行政负责人共同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结合党总支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的有关问题。
3.抓好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按时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配合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组织制定、实施党总支工作计划,按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6.参与学院重要行政问题的研究、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经常与党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7.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8.协调行政、工会、共青团的关系;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9.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是外国语教学部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指导党支部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指导和协助党支部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学院党校培训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是外国语教学部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和学生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学习。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各支部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负责学院的内外宣传报道。
6.组织开展学院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纪检委员是外国语教学部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纪检工作的成员。在学院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负责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3.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执行党纪的情况,对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学院效能建设工作。
(五)青年、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青年、统战委员是外国语教学部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院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统战工作,认真执行、落实党的统战政策。
2.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3.经常了解青年学生及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4.经常与青年学生及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经常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