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殖与遗传宁夏重点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6-05-18   字体:【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是保存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专用空间,同时担任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发、上交和销毁等工作。库房内配备有防爆柜、防爆冰箱、防腐蚀柜和通风换气等设施。为保证危险化学品库房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学校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存、分发、回收、上交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条 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的管理,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进入在危险化学品库房领取、上交和操作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库房采取定时开放办法,每周定时开放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实验室同意方能临时开放。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库房为高风险实验区域,人员采取分批进入办法,严禁大量人员进入。

第五条  对于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精神类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按一次使用量分发,未及时使用或有剩余须上交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

第四条 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原则上按七天的使用量进行分发,总量不超过5kg或5L。长期不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品须上交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空瓶、空罐等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或改做它用,须交回危险化学品库房统一上交处理。

第六条 实验人员在征得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同意并在场的情况下,方能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操作。在吸取、配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工作衣、戴手套,并根据需要穿戴面罩,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具。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库须定期检查通风、监控和消防设备,及时清理空瓶、空罐等包装物,保持室内整洁。



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殖与遗传宁夏重点实验室

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