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开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以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资格复审初步入围考生名单(名单见附件1)。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14:30—17:00。
2.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滨河院区门诊三楼组织人事科(具体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滨河新区民族路154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亲笔署名。具体如下:
(一)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带二维码)(1份)。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填写完整的《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请提前准备,按顺序进行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处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提供人:XX,2025年8月15日”字样。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附件4)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三)应聘者应按照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若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凡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予补审。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附件5),亲笔签名,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四)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953-2056998
纪检监督电话:0953-2023258
电子邮箱:nyzyyyrsk@163.com
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委托书
4.材料清单
5.放弃声明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