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 学校在雁湖校区正德楼第四会议室召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国家实施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了讨论。学校副校长刘志宏、何仲义及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招生就业处负责人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并对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我校近几年的普通类招生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全体委员围绕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及我校近几年招生情况,对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形成了宁夏医科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决议确定了我校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22个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就业处 王立章/文)
(编辑:王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