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总结(2018.09-2019.12年度)
来源:校友会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7-06   字体:【


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于2018年9月正式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基金会的职责主要是接受和管理校友、社会各界给予宁夏医科大学的捐赠,用于支持学校教学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及设施的改善;支持学校人才引进,资助在校师生能力的提升;设立各项“奖励金”,奖励优秀学生、优秀教师;支持有利于教育与科研发展的其他项目。

基金会自成立以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宁夏医科大学优良传统,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申请成立宁夏医科大学校友会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加强了基金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基金会全面健康发展。

基金会自成立到目前为止,基金会分别接受了银川市兴庆区慈善爱心超市、银川珉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13.4万元捐款;接受爱心人士李女士及其他匿名捐资助学款5.7万元;接受88届校友捐赠款7.7822万元;接受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捐赠款20万元,截止目前接受捐款总资金46.8万元;接受89级全体校友价值10万元的飞利浦自动除颤仪3台。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要求,所有捐赠款项都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基金会捐赠财(物)协议》、《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19年爱心阳光专项资助实施办法》,分别对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临床医学院2名学生(每年定向资助5000元至毕业)、基础医学院赴台湾辅英科技大学参加短期交流学习的10名(每人资助人民币1000.00元)学生和校级孤、残、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和帮扶。2019年公益总支出20万元。

基金会自成立至2019年12月31日前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南郊支行购买理财产品14笔,每笔期限34到360天不等,共收益18159.71 元。

对学生助学金的发放,不仅是对同学们物质上的帮扶,更多是想给同学们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借此契机,希望同学们更应该化帮扶为力量,努力学习、心怀大爱,将爱的火炬传递下去,积极参与基金会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公益活动,为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0年,基金会继续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局和章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教育基金会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捐赠项目的统一管理。以扩大基金会知名度、提升基金会社会形象为工作突破口,让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基金会、了解基金会,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