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评选2020年度“大夏助学金”的工作通知
来源:校友会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10-30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要求,经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利用社会爱心人士向基金会的部分捐赠款,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实施专项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本年度“大夏助学金”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必须是本年度在贫困库的学生),自立自强;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位于班级前2/3。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此次资助共计1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

(二)名额分配:

临床医学院:3人          基础医学院:1人

口腔医学院:1人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1人

中医学院:1人            护理学院:1人

药学院:1人              理学院:1人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大夏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对拟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说明(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申报材料(《宁夏医科大学“大夏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宁夏医科大学“大夏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处审批,同时报送 “统计表”的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开展评定工作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收回。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大夏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宁夏医科大学“大夏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