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工作人员
  • 质量监控
    体系架构 管理制度
  • 教学督导
    规章制度 人员简介 年度报告
  • 教学培训
  • 教学竞赛
    国家级/区级 校级
  • 政策法规
    国家 自治区 学校
  • 下载专区
关于2019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22   字体:【大 中 小】

文件下载关于2019年区级教改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级本科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医教评中心字[2019] 04号

 

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9)5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选题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扣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能对我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创新意义与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能够凝练有特色有创新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以往区级教改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者,不得申报或参与新一轮区级教改项目。项目须经过学校评审、推荐程序方能申报。

二、立项类别

2019年本科教改项目分为委托项目和评审项目,评审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1项(其中,委托项目1项,评审项目20项)。 

三、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度自治区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四、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原则上提前或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一次。

2.违规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或撤销项目。

(1)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负责人调离原单位,或者建设中出现与现行政策和要求不符等情况。

3.检查验收。按照《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于每年底自行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4.经费管理。本科教改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每项2万元额度编制预算经费。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后,按照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2万元/项的额度拨付经费。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项目申请者提交申请书,所在单位初审并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后,确定推荐区级项目申报。学校统一分配教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确定推荐区级项目的负责人登陆网上平台(宁夏教育云http://www.nxeduyun.com)进行申报。

进入平台后点击“高等教育”页面→管理平台→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系统进行申报。5月24日前逾期未填报信息或推荐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2.时间要求。各单位按推荐顺序填写《2019年自治区高等教育本科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各一式一份,于5月6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7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nyyxjyyjs@163.com。      

联系人:吴玉章        联系电话:6880506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951号)

2. 2019年自治区高等教育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指南

3. 2019年自治区高等教育本科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4.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宁夏医科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医学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 电话:6880506 | 邮箱:nxykdxp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