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宁夏医科大学课程负责人制管理办法(试行)》(宁医校发〔2024〕66号),持续深化课程(组)教学团队建设,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协同育人与教学创新,全面夯实课程教学质量,现就开展课程(组)教学团队成员需求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与范围
(一)征集原则。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课程负责人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优化课程(组)教学团队架构大力支持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课程教学团队。
(二)征集范围。本次需求征集范围仅限跨学院、跨学科的教学人员。本单位现有在岗教学人员不纳入本次征集范畴,仅针对本单位现有师资无法满足课程教学、学科融合建设需求的岗位进行申报。
二、报送要求与时间
(一)报送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课程建设规划与实际教学需求,填写《宁夏医科大学课程(组)教学团队成员需求清单》(见附件),确保需求内容真实、岗位匹配精准、信息填报完整。
(二)报送时间。课程(组)成员需求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2026年8月5日前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nyjwc319@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XX学院-课程教学团队人员需求”)。
三、审核发布
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需求清单进行汇总与审核,通过后统一面向校内外发布需求信息。
四、课酬保障政策
依据《宁夏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教师课酬发放办法(试行)》(宁医校发〔2024〕67号)相关规定,对于跨学院、跨学科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且符合条件的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核算并发放课酬。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课程(组)教学团队成员需求清单
宁夏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