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本专科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宁医教字〔2026〕40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顺利运行,现将本专科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望认真研究,尽早布置落实。
一、本科、高职专业目录
(一)本科专业
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留学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医学、老年医学与健康、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医学(含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口腔医学(含留学生)、护理学、药学(含留学生)、中药学、临床药学、生物医药数据科学、医学检验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及医学信息工程。
(二)高职专业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二、教学任务书
各年级各专业开设课程(详见附件1)。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教学周及新生开课时间安排
1.本学期教学周为2026年9月7日—2027年1月15日,总计19周,其中教学18周,考试1周,寒假6周(详见附件2)。
2. 2026级新生开课时间安排
(1)普通本专科新生:2026级本专科新生(不含专升本、留学生),9月7日—9月20日开展军训,9月21日正式上课。
(2)留学生新生:2026级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留学生,9月28日正式上课。
(3)专升本新生:2026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专升本学生,9月7日正式上课。
(二)部分专业教学周及相关工作安排
1.2023级药学、中药学专业:正常教学18周。2026年9月7日起开展18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2. 2023级基础医学专业:正常教学12周(2026年9月7日—2026年11月27日,含考试);2026年11月30日—2027年2月19日开展12周临床见习。
3. 2023级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正常教学9周(2026年9月7日—2026年11月6日);考试及实习教育1周(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3日);2026年11月16日—2027年1月8日开展8周毕业实习。
4. 2023级医学检验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正常教学15周(2026年9月7日—2026年12月18日);考试及实习教育1周(2026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5日);2026年12月28日起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
5. 2023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正常教学6周(2026年9月7日—2026年10月16日);考试及实习教育1周(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6日—2027年5月7日开展28周毕业实习。
(三)部分班级校区搬迁调整安排
为保障教学有序开展,本学期部分班级校区需进行统一搬迁调整,请相关部门做好交接及协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搬迁至双怡校区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本科1、5、7、8班、卓越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本科1班、麻醉学本科班、儿科学本科班,2024级康复治疗学本科班,2023级临床医学留学生1、2班(原雁湖校区)。
2.搬迁至第二临床医学院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本科2、6班(原雁湖校区)。
3.搬迁至第三临床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本科9、11班,2023级医学影像学本科2班、眼视光医学本科班(原雁湖校区)。
4.搬迁至附属吴忠市人民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本科3班(原雁湖校区)。
5.搬迁至附属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本科4、10班(原雁湖校区)。
6.搬迁至附属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班(原雁湖校区)。
7.搬迁至附属银川市中医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针灸推拿1班(原雁湖校区)。
8.搬迁至附属自治区中医医院的班级有:2023级针灸推拿2班、中医学(全科医学)班(原雁湖校区)。
9.搬迁至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二医院的班级有:2025级三年制高职临床医学班(原双怡校区)。
(四)课表及教学进度计划要求
1.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学生讲授必修课程。原则上每门课程理论课授课教师不得多于5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参与本科培养性讲课不得超过2学时,博士生不得超过5学时,授课时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
2.课表一经排定,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时,请按照附件3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教务系统进行操作。
3.课表公布后,各系(教研室)相关工作人员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教务系统管理端,按照附件4进行课表查看,并按照附件5完成教学安排及教学进度计划录入工作,教学进度计划需严格按课表编排的时间、周次、节次、授课地点等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等,课程学时应全部为课程内容,不应含有辅导、复习或考试等事项;教学进度计划录入完成后,教师可在教学进度学时统计中查询个人授课学时数。各教学办需在开学前负责完成教务系统中的教学进度计划的审核工作。
4.教学进度计划审核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发生调停课导致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发生变化,需进行教学进度计划的调整,请于本学期第16教学周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起修改申请,经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办、教务处审核,通过审核后修改的教学进度计划方可生效。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
2.宁夏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
3.宁夏医科大学教师调停课申请操作流程
4.宁夏医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课表查看操作流程
5.宁夏医科大学教学进度计划录入、修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