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自考、夜大等),请咨询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951-4083144。研究生教育毕业生,请咨询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951-6980251。
二、申请材料
请务必一次性提交以下完整材料:
1.《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份(模板见附件1),须据实填写。如信息不确定,可于现场提交时咨询工作人员再行补充。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3.原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小二寸证件照两张,须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同版,其中一张粘贴于申请表。如无法提供,请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原学历照片电子版后进行冲印。
5.毕业年份在1991年之前的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之前须在省(市)级报刊刊发毕业证书遗失声明。
6.如需委托代办,办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由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备齐全部申请材料。
2.请于学校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期间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316室,电话:0951-6980043)。
3.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毕业证明书。完成后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
4.毕业证明书制作完毕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四、特别说明
1.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根据国家规定,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且仅能补办一次。证明书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再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