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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捐赠遗体的复信
来源:基础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12-10   字体:【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对您移风易俗,支持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志愿无偿地向宁夏医科大学捐赠遗体,首先向您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和衷心感谢。从您的愿望中我们看到了您的崇高品德和思想境界,我们将以此来激励我校广大师生从事好本职岗位的工作和学习,更好地为我区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校接受遗体捐赠,需办如下手续:

 1有表达捐赠本人意愿的书面申请材料(最好本人手写并签名)。

 2、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印制的《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登记表》(详细列出对遗体用后的要求)。

 3因为遗体捐献的最终执行是由家属或子女具体办理的,故登记表上尚需所有子女或家属签名同意

 4、在您谢世时(必须经公安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请您子女、家属或居委会在一定时间内(冬季不超过12小时,夏季不超过4小时)通知我校,我校负责接运。

 5、将填好的个人申请书、捐献遗体登记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1~2寸近照(1张)邮寄或交到解剖楼408办公室

 6、如果您同意的话,我们一是出于对您此举的尊敬与感谢,二是出于能对社会广为宣传的需要,想对此事登报报导。但因以前部分捐赠者及家属不愿就此事进行报导。故也想就此事征求您及您子女家属的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家属具体要求”一栏内。

 由于社会上尚存在许多偏见和落后愚昧的思想,我们特别注重您的家庭子女和亲属的意见,希望您能取得他们的一致同意,签名并按压手印,否则身后具体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因素干扰,捐献者本人美好的意愿最终将难以得到实现。

 最后我们再次代表宁夏医科大学感谢您对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您对我区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谨祝您和家人

 幸福安康、吉祥如意!

  宁夏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医科大学解剖教研室      邮编:750004

  人:李志鹏                      手机号:1580960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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