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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及奖励办法
来源:基础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6-13   字体:【

为深入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清除危害校园稳定的黑势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及奖励办法。        

举报范围  

(一)非法“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危害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二)操纵、经营赌博、吸毒、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四)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聚众寻衅滋事、抢夺师生财物、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  

(五)校园周边对学生造成伤害的黑网吧宾馆等不法商家;  

(六)校园进行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  

八)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它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  

二、举报办法  

(一)电话举报: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扫黑办举报电话:0951-5559096、5559341  

宁夏医科大学扫黑办举报电话:0951-6980151、6980152;  

银川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110、0951-5020752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51-6899110  

(二)网上举报: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扫黑办:nxjyt_sh@sohu.com  

宁夏医科大学扫黑办:997196827@qq.com;  

通过“平安兴庆”微信、微博举报  

三、奖励办法  

1.举报线索后破获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将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2.学校切实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核查、奖励、宣传等过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本办法由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日起实行至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  

     

   

                       宁夏医科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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