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通知”的通知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学院   点击数:   日期:2016-08-24  

2016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宁夏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各部门,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及其申报条件请参照《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649 号,附件2)和《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7 号)(附件3)相关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西部引进人才”等相当层次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2. 原“西部博士”及未得到后续支持的“一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可申请“西部青年学者”类(院内)项目。

其他类别“西部之光”项目获得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 “西部青年学者”类(院内)项目,优先支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4. “西部青年学者”类,2015 日之后进所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进所的工作人员可申报,不支持全职博士后及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申报。

5.在研项(含)以上国家及中科院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材料及截止日期

1.截止时间

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 8,过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

1)申请表:各类项目申请表(附件4),“西部青年学者”类一式13份;“西部青年学者”类一式2份,需提交申报人到所工作证明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份)。所有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

2)汇总表(附件51份,附电子版。

    该项目为限额申报,我校仅有2个项目指标,请各部门充分发挥校院二级管理的职能,务必严把质量关,尽可能将高水平的项目推荐到学校。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电子信箱:kjcnxm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西部之光办法.doc

附件:3: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

附件4-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doc

附件42016年“西部青年学者”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16年度“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信息汇总表(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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