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2016年科研项目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学院   点击数:   日期:2016-08-24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科研项目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在研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在研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完成研究工作、符合下列标准的,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1.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成果形式及数量应与任务书保持一致,且标注“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2.校级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②申请专利1项;

③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④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一般项目:必须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论文1篇。

 特殊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SCI收录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优势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

重点孵育项目:以SCI论文、专著、宁夏科技进步奖、专利或获得国家级高层次科研项目等形式结题,重点项目实行结题验收制,鼓励项目任务完成后做成果鉴定。

 开放项目:以公开发表2-3篇学术论文、通过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出版专著等形式结题。

校级项目各类型项目均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凡已到期尚不能结题,或存在不能按期结题可能性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需明确延期原因,拟结题时间,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要求

1.宁夏自然基金结题报告级相关成果3份,论文复印件直接装订在结题报告后面,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2.校级项目结题报告3份,相关论文1份,论文复印件直接装订在结题报告后面,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3.优势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结题报告3份,相关论文1份,论文复印件直接装订在结题报告后面,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各类项目结题报告中“所在单位(院系)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评价”部分,请学院组织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出具具体意见涵盖:是否完成原计划任务、研究成果是否与任务书一致、研究成果是否是为执行期内完成,是否同意结题);

3.延期申请2份。

4.汇总表1份需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和校级项目请汇总在同一张表格上。

请各学院科研办严格审核项目相关材料汇总后于5月19日报送科技处,逾期报送或个人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980063

   E-mail: kjcnxmu.edu.cn

附   件: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校级项目未结题清单及相关附件附件.rar

 

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护理学院电话:0951-6880521

版权所有 宁夏医科大学护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