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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高职)学院分工会第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学院   点击数:   日期:2017-01-13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召开2016年度二级双代会的通知》要求,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17年1月11日上午,护理(高职)学院结合学院实际,经过精心准备,顺利召开了护理(高职)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学院党委司琼辉书记主持。
    会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分工会主席何颖关于上届工会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近五年来护理(高职)学院开展的各项工作,通报了学院教职工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费使用情况,找出了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新一届工会委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会上讨论并通过了《护理(高职)学院工会职工慰问与探视制度》;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委委员会。
    刘娟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一届工会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为学院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对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希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工会领导下,切实增强一个意识,处理好两个关系,狠抓三项工作,提高四种能力,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护理(高职)学院在新的起点推进学院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学院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治院的重大举措。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必将为学院开创工作新局面注入新鲜血液,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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