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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与慢性病控制重点实验室关于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环境因素与慢性病控制重点实验室关于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凝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集聚校内优势力量,落实科技处通知精神,环境因素与慢性病控制重点实验室组织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及中后期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进一步凝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集聚校内优势力量,面向全校范围,围绕人群慢性病防制研究、环境职业因素与健康关系研究、膳食营养与慢性病关系研究、基于大数据的慢性病防控及其影响因素四个研究方向,实验室特设立校级重点项目。申报对象主要面向校本部科研人员,本实验室人员不得申请所在实验室的重点项目。

二、组织要求

本次科研经费资助总额10万元,拟立项2-3个校级重点项目。实验室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审定项目予以立项公示。

三、管理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2021/10—2023/10月,经费支出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逾期未支出的费用学校将统筹使用(受结余资金收回的影响)。原则上项目可以延期一次,最长延期一年;

2.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总费用的20%。

四、结题要求

1.所有项目形成成果应标注“环境因素与慢性病控制重点实验室”或“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Factors and Chronic Disease Control”及“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等字样。

2.项目经费审批表填写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宁医校发[2016]32号)执行。

3.项目结题要求:项目研究成果第一标注校级重点项目支持;‚要求发表SC1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请于9月10日下午5:30前递交申报材料至雁湖校区臻善楼22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26187817@qq.com,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三份,个人签字,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各类表格(如汇总表、伦理审查报告等)与校级项目其他类型表格一致;

2.实验室提交项目立项情况说明、立项项目清单及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各一份,项目立项说明中需明确项目资助额度,资助项目数,考核标准,结题成果形式、数量及层次等情况,加盖实验室公章(或实验室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位老师选题结合实验室研究方向,材料中的成果务必达到结题要求标准,积极申报,实验室在设备使用及人员配备上予以大力支持,感谢老师们为实验室发展做贡献。

宁夏环境因素与慢性病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张丽虹李青瑶电话:0951-69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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