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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02    作者: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来源: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点击:

 

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文明单位的管理水平,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09-2014年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请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
    
一、日常管理制度
    1
.学院党总支部对本单位的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总责,按照学校文明单位标准,制订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2
.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管领导和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及时沟通信息,开展学习交流、理论研讨、考察参观、联谊活动等,不断巩固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
    3
.学院对系(教研室)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文明单位标准或创建工作滑坡的文明单位给予警告,或对负责人进行谈话。
     
二、档案管理制度
    1
.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都要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记载,及时归档,档案资料要有专人负责。
    2
.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材料归档范围:创建文明单位规划、计划、总结。文明单位登记表册及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奖惩材料,文明单位活动大事记,重大问题报告记录、有关活动、领导报告、讲话稿或记录稿;以及有关文件、年度工作总结、日常创建活动简报、新闻稿件、图片、音像资料及社会各界反映意见等。
    3
.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是完整、系统、有条理,能反映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的真实情况,制作材料规范,卷面清晰、字迹工整,手续完备,以利于长久保存。
    
三、培训交流制度

1.申报文明单位的系(教研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具体负责人员应自觉参加各级文明办举办的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单位内职工进行文明单位知识培训,否则不得申报。各文明单位必须参加学院举办的有关创建工作经验和交流培训活动。
   2
.培训内容要以
《宁夏医科大学2009-2014年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主,及校内外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办法等。

四、公示监督制度

1.文明单位要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在申报文明单位过程中,要在单位内部及周围张贴《创建文明单位标准》,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要建立内外监督制度。经常听取社会各界、单位群众的意见与呼声、对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五、工作报告制度

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要坚持年度工作汇报制度。每年底都要写出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六、奖惩制度

 1.院系(教研室)文明单位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对没有完成创建任务,影响部门创建工作的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谈话、诫勉。

3.对在保持称号并获得更高荣誉的院系(教研室),学院给予更大的奖励。

                       公共卫生学院

                    20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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