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体检和定向协议签订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6-30   字体:【

 

各位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请学生本人打印体检表(附件1)。按照上级相关体检要求,自行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含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结束后将加盖公章的个人体检报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待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体检报告”,于7月11日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

二、定向协议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学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本协议一式三份,A3打印,请填写并盖章后于7月11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各单位,学校盖章后将于新生开学报到后返还考生两份。

三、联系方式


二级招生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邮寄地址

第一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李老师

0951-8567837

792592050@qq.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692号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办公楼204室

基础医学院

雷老师

0951-6980100

jcyb@nxmu.edu.cn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厚生楼319办公室

公共卫生学院

李老师

0951-6980141

ggwszhaosheng@qq.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臻善楼225办公室

中医学院

司老师,马老师

6880520-601;0951-6880526

zyxyyjsbgs@163.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怀仁楼中医学院

护理学院

樊老师,黄老师

0951-6880519;0951-6880523

nxmu_hlxy@163.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护理学院

药学院

金老师

0951-6880522

14751708@qq.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润德楼502

宁夏回族自治区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丁老师

0951-8897210

lnyjs240@126.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润德楼411室(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第二临床医学院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左老师

0951-6192223

nyd_delcyxy@163.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100号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2楼科研教学部

第三临床医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张老师,陈老师

0951-5920219

dslcyxy013@163.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应谦楼381A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谢性

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史老师

0951-6880611

806368389@qq.com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附件:

1.体检表

2.《定向培养协议书》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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