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11-14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完善人才选拔途径,依据《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就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专业:我校列入2023年招生目录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的学术学位专业。

(二)学生:我校2021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休学、支教阶段的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具体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阶段(2022年11月15日-2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传达文件精神至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和拟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签。

 (二) 资格审查阶段(2022年11月28日-12月16日)

1.初审(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者资格,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由部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汇总签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复审(2022年12月5日-9日):研究生院复审材料,确定复审合格的学生名单。

3.公示(2022年12月12日-16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评价。

复审通过的学生,请于2022年12月21日9:00-12月25日17:00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链接:http://121.36.47.204:1001)注册报名,并按《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4.报考费缴纳

(1)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0日17:00。

(2)缴费标准:200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综合测评阶段(另行通知)

1.英语水平: 须参加2023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通过者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由培养单位组织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硕士论文开题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并打分排序。

3.推荐人选:按照学校当年拟定的招收硕博连读指数,并依据综合测评等结果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四)待录取阶段

研究生院提交推荐人选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参加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核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必备材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导推荐信》《博导意见书》,硕士期间成绩单,开题报告结果等各一份。

(二)其它支撑材料: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由所在培养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审核表上签章,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还本人。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导推荐信》

3.《宁夏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导意见书》

4.《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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