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1-09   字体:【

各相关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医校办〔2016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合理提出,并制定符合研究生学习特点的岗位遴选条件和使用计划;

2.助研岗位:计划由导师根据课题研究情况设置,并报其所属部门同意。

二、用人部门范围

学校党政群、教学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教辅科研部门。

三、时间安排

12019110日(周四)下午五点前,各申请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计划申请表”(表一)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管办(416室)。

22019111日(周五)下午研究生院汇总各用人部门岗位计划(表二),并牵头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会商确定各用人部门岗位指数。并对外公布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指数、工作内容和遴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表三),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用人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遴选结果登记表”(表四)报2019115日(周二)研究生院。

42019116日(周三)公示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人选,研究生院通知无异议的申请者于下学期前往用人部门接受培训、正式上岗。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部门要认真学习《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熟悉掌握文件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

2.各用人部门要加强对承担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的培训、考勤和考核,按照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表五)。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月计发1次。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和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发放,各发放单据务必留存,交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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