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11-19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即日开始进行2018年度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除退休、调离的导师外(须特别加注),所有在聘导师均需参加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

1、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自201811日以后,考核导师本年度的教学科研情况,即:2018年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专著/教材、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及教学项目、获奖情况、承担教学任务及完成情况等。

2、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核基本程序

 1. 研究生导师:聘任期的导师要如实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及《2018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提交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并存档。

 2. 导师所在学位点:对本专业的导师进行初审,并填写考核意见。跨点招生导师需在各学位点参加考核并满足所在点的要求。

3. 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导师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填写《2018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对考核合格与不合格情况分别说明,于126日前递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视为不合格

1. 提供虚假考核材料或伪证据者;

2. 无故不参加或恶意拒绝参加考核者;

3. 违反党纪、国法、校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4. 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教学或医疗事故者;

5. 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五、处理意见

考核不合格者视其情况将做出校内通报批评、暂停研究生招生、限期整改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doc

2018年度研究生指导考核及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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