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关于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11-13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即日起学校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服务社会需求为目的,根据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尊重客观实际,严把质量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遴选。

二、遴选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遴选条件

拟参加遴选者须符合《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稿)》的要求(附件1)。

四、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及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导师遴选工作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同时对拟上报合格者名单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面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工作。

五、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者自愿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评审工作,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汇总签章(附件3)后于12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复审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聘任。

 

附件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2-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3-2018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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