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5-08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1届研究生:

为确保2021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现对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方式

答辩时间:6月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

答辩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等。

(二)工作程序

答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完成。

1.答辩资格审核 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2021届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2),经导师、学位点、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2.预答辩 正式答辩前完成。

3.正式答辩

1)报送答辩安排 各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正式答辩前1周,完成《宁夏医科大学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3)的填报,审核无误后报送研究生院。答辩安排须在所在培养单位网页上和研究生院网页上进行通知公告,接受学校师生旁听和校院两级工作督导。

2)答辩要求

答辩程序、答辩委员的组成等须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

培养单位应对答辩过程进行督导,学校质控中心和研究生院也将对答辩进行随机督查。对于不符合答辩程序和要求的,责令整改后重新答辩。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的填写及提交

按照“2021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附件4要求进行填报和提交。材料填写要求:所有表格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不得随意涂改凡签字须为亲笔签字,如有伪造后果自负。

、材料归档

(一)电子版材料归档要求

1.材料命名:学号_姓名_材料名称,如:201500666_张三_学位论文文件夹命名学号_姓名_毕业材料

2.培养单位汇总要求

1校学位会幻灯按照培养类型(先学术学位,后专业学位)和二级学科码(升序排序)汇总到一个PPT中

2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

3)将所有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进行汇总,并填写2021届研究生发表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6

纸质版材料归档要求  按照“材料目录”有序排列,分别装入档案盒和档案袋中。

、学位论文装订和打印

学位论文参考《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进行撰写、打印和装订论文中必须“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页,且该页必须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学位论文须将“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签字后扫描插入电子版论文中。

、学位评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68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将经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议的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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