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关于2019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7-14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19年秋季拟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

按照学校博/硕士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工作程序,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现将2019年秋季拟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 检测对象:2019年秋季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统招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学位论文 提交截止时间:2019920

3. 检测须知

1对学位论文全文进行检测。“学位论文全文”是指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所完成的学位论文从封皮到综述参考文献的内容(不含发表文章、致谢及个人简介等内容)。

2)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请将在学位论文中出现的所有关于本人、导师及培养单位的信息全部用“×××”替代。

3)学位论文命名要求:10752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即:  

4提交材料:按规定格式进行命名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3)(所有附件材料纸质版均须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电子版附件由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无误后提交。)。

5)研究生院将在统一时段内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和检测不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等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的后续程序。逾期不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者,责任自负。

4. 检测结果的处理: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附件4)和《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5)执行。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盲审对象: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

2. 评审方式:双向盲审。

3. 评审结果的处理:依据《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xls

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dbf.xls

附件4: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断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5: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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