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关于201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1-26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全体2018届研究生:

按照学校申请硕/博士学位的工作程序,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 检测对象:2018届拟毕业硕/博士研究生

2. 提交时间:2018319日前

3. 检测须知

1对学位论文全文进行检测。检测的学位论文全文是指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所完成的学位论文从封皮到综述参考文献的内容(不含发表文章、致谢及个人简介等内容)。

2)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请将在学位论文中出现的所有本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所在院校等信息全部用“×××”替代。对于保密论文请务必在论文封皮上注明“密级”(保密时间),同时提交保密论文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3)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即:XXDM_EJXKM_学号_LW

如:

4)于319日前提交按规定格式进行命名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附件4)、《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附件5)(附件材料纸质版均须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电子版附件由培养单位汇总提交。)。

5)研究生院将在统一时段内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和未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将不能进行包括学位论文盲审与答辩等后期所有的与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的程序。逾期不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者,责任自负。

4. 检测结果的处理: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附件6)和《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7)执行。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盲审对象:所有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

2. 评审方式:所有学位论文全部上传至教育部学位论文盲审平台进行评阅。

3. 论文提交须知:不再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直接上传盲审平台。

4. 评审结果的处理:两名评阅人均持同意论文答辩意见,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有一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可再增聘一名,增聘后仍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盲审不通过,本次申请无效,学生延期毕业。

附件1:学位论文保密证明申请.doc
附件2:学位论文保密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4: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xls
附件5: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dbf.xls
附件6: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断检测和处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7: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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