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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遴选通知
来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作者:李秋丽   点击数:   日期:2017-09-25   字体:【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为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在2017级高职、本科班级开展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乐于助人;

2.热心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为人积极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善于与人沟通,人际关系较好;

5.善于观察和思考,工作细心;

6.对心理学知识有一定的兴趣。

二、遴选办法:

1.人员设置:每班暂时设立1名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一名宿舍心理联络员。今后遴选的义务咨询师也兼任班级心理委员。

2.遴选原则:根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学院确定”的原则产生,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学生可优先考虑。“个人自愿”指担任这一职务的同学有主动服务同学的愿望,自愿向所在班级报名。“班级推荐”指由本班同学推荐。“辅导员考察”指所负责班级的辅导员对报名者或推荐者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组织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3.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联络员工作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各班级心理委员如有变动,学院批准后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更改相关信息。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请于9月30日前,将《宁夏医科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名单统计表》(纸质版一份)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 叶玉,联系电话6880703,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ykdxxlzx2010@163..com

2.宿舍心理联络员的统计表不需要上报,管理和培训由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

3.此项工作将做为学院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的一部分。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名单统计表

2.宁夏医科大学宿舍心理联络员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宁夏医科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名单统计表(共 名)

序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手机

性别

QQ

辅导员

附件2:

宁夏医科大学宿舍心理联络员统计表(共 名)

序号

学院

班级

宿舍号

姓名

性别

手机

QQ

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