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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11-11   字体:【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学院心理辅导站

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现决定评选2018—2019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如下。

一、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一年以上;

2.热心工作,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3.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与同学关系良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对心理危机信息及时上报;

4.能够积极组织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班级、宿舍形成和谐气氛;

5.积极参与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二)评选方法

1.本人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评审。

2.名额分配

学院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

临床医学院

8

13

护理学院

3

5

药学院

2

3

中医学院

2

3

基础医学院

1

1

口腔医学院

1

2

理学院

1

1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

2

合计

19

28

二、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1.参评对象为2018-2019年度在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的学生,参评人员须为心理辅导站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2.每个学院1个名额。

三、材料报送

学院选拔出的学生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宿舍心理联络员登记表》、及《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汇总表》、《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并于11月15日前,纸质版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马晓处,电子版发到ykdxxlzx2010@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