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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作者:王颖丽   点击数:   日期:2019-03-02   字体:【

各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交工委[2018]51号)精神,做好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开展2017级在校学生心理测评及访谈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具

运用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统一使用手机测试。

二、时间安排

心理测评 2019年3月17日学生晚点名期间

学院首次筛查和心理访谈 2019年3月21日—4月5日

三、测试地点

各班级晚点名教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和各班级心理委员做好心理测评的宣传和现场的组织工作,确保心理测评数据采集的有效性。

2.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安排有胜任力的朋辈咨询师,或聘请专业人员做好首次心理筛查和心理访谈工作,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3.坚持保密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学生测试及访谈结果不得随意向他人透漏。

4.各学院根据访谈结果,要建立心理困难学生的“一对一”帮扶措施,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