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验室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
2025年6月4日8:00-12:00,地点为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励行楼(公共卫生实训楼)702会议室。
(三)复试人员
代谢性血管病学专业全部考生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病理生理学学科研究方向部分实验室考生。
(四)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0%)、外语听说能力(20%)、病理生理学专业课知识(30%)、学术科研潜质及创新思维能力(30%)等。
(六)复试成绩
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课知识成绩+学术科研潜质及创新思维能力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录取
(一)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课知识成绩+学术科研潜质及创新思维能力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951-6880611 联 系 人:史老师
邮 箱:806368389@qq.com
宁夏医科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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