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少数民族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03-28   字体:【

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主任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考核,组织、协调及在复试工作组领导下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组长由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场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组长由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

二、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三、组织管理要求

(一)复试全程记录

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建立“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题型由各专业出题专人负责。试题分A、B卷,难度均衡,题量充足,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为准。

2.调剂考生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怀仁楼

(四)复试各环节组成

专业课笔试:考试形式为线下笔试,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2024年硕招专业目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五、成绩

(一)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比为30%、面试占比为70%。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六、录取原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七、工作纪律

严肃复试招生和录取纪律,严格组织程序、规范复试执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学院领导主持、组织和督导复试工作,对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和承诺管理,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任何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迅速、从严处理。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执行。



宁夏少数民族医药现代化重点实验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