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忠于职责、开拓创新、积极努力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医校发2012[197]号文件精神,现将外国语教学部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规范有序、激励先进和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一)年终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在职在岗的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教师师德考核范围
被学院聘任为教师岗位的所有人员(含兼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年度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教职工进行考核,针对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不同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四、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采取百分制考评方法。优秀: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二)设立“特殊要素”项,对于有突出贡献或见义勇为等人员,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三)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教职工(不含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
五、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个人总结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评鉴、领导审定的程序进行。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要求,将写出年度思想、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个人考核登记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16开纸型,见附表4),请打印为正反面一张表便于人事档案装订管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或低聘;
2.属于管理人员的,予以降职、免职、解聘;
3.属于工勤人员的,予以降低岗位工资档次;
4.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七、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在师德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终考核。师德考核的具体规定及要求见宁医党发[2006]44号文件。《教师师德考核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A4纸型),此表作为师资档案材料,填写一定要规范。
(二)上述登记表均需在2013年1月9日之前填写完整,报学部办公室。
外国语教学部
2013年1月4日
附:1、
个人考核登记表.xls(16K)
2、
师德考核登记表.xls(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