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来源:图书馆   作者:高秀玲   点击数:   日期:2025-09-29   字体:【

    为保障图书馆良好的公共秩序与阅读环境,请读者遵守以下规定:

    一、读者守则

    (一)行为规范

    1.文明言行:请自觉遵守公共礼仪,着装得体、保持安静。

    2.环境维护:请维护馆内的整洁与卫生,勿携带食物入馆。

    3.资源使用:请爱护馆内文献资源和设备,勿随意搬动桌椅;离馆时,务必带走所有个人物品,请勿占座。

    (二)安全规范

    1.严禁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

    2.严禁吸烟: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

    3.安全用电:规范用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安全疏散:如发生消防、地震等突发事件,请保持镇静,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

    5.配合检查:读者进出需走检测仪通道,如遇报警,请主动配合检查。

    二、纸本图书借还规则

    1.借还方式:读者可凭本人学号/工号或通过人脸识别,在自助借还设备或服务台办理借还。

    2.借阅权限:不同读者类型的借阅数量与期限规定如下:

    读者类型

    借量(册)

    借期(天)

    续借期(天)

    ()科生

    10

    120

    60

    硕士研究生

    15

    120

    60

    博士研究生

    20

    180

    60

    职 工

    15

    120

    60

    3.逾期处理:图书逾期须缴纳逾期费,标准为0.10//。若图书遗失,在办理赔偿手续前,其间的超期天数仍计收逾期费。应还日期如在寒暑假期间,可延至开学后2周内归还,不计逾期;逾期未还则按规则处理。

    4.图书赔偿:读者损毁或遗失图书须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依据《全区公办高校图书馆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295号)执行,具体如下:

    出版时间

    赔偿标准

    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

    原价的10

    1986年—1990年出版的图书

    原价的8

    1991年—1995年出版的图书

    原价的6

    1996年—2000年出版的图书

    原价的4

    2001年以后出版的图书

    原价的3

    备注:遗失图书可选择赔偿同版本新书。无论选择何种赔偿方式,均需另行支付每册2元的图书加工费

    5.离校手续:读者离校(如毕业、调动、辞职、退休等),须还清所借图书并缴清逾期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者,其责任将由所在单位负责追索或赔偿。

    三、账号开通与管理

    1.个人账号

    借阅账号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新生由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提供信息,集中统一办理,新进教职工携带个人入职证明办理开通手续。

    2.单位公共账号

    校内各部门、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因工作需要,申请设立本单位公共账号,用于统一借还图书。

    3.账号使用规则

    为保障账户和图书安全,账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个人借阅账号仅限本人使用,公共账号及密码需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如有问题,请及时到图书馆修改密码。

    4.办理时间:工作日。

    5.办理地点:雁湖校区逸夫图书馆流通与阅读推广部(207室)。

    读者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咨询、沟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