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各专业理论“月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训处   作者:哈学军   点击数:   日期:2022-11-10   字体:【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高职)学院、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学院校中医学类专业(本科)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和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生专业水平测试、执业资格考试能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各专业以及预防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开展以“月考”为主要方式的专业理论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专业及年级

1.测试专业:

临床医学类专业:即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儿科学专业

中医学类专业:即中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

2.测试年级:

2020级护理学专业

2018级、2019级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护理专业、预防医学专业

二、测试目的

1. 强化学生在专业见习、毕业实习阶段对专业理论知识复习,检验复习效果。

2. 巩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促进基础理论与专业实践有效衔接,提升学生临床思维能力。

3. 提高学生专业水平测试及执业资格考试能力。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综合,原则上为与专业水平测试或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附件“各专业理论综合测试内容”)。

四、测试组织与安排

各专业所在学院全面负责专业理论“月考”的组织管理,成立由院长负责,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理论“月考”专班,工作内容包括:

1.制订专业理论“月考”工作方案。制订包括“月考”次数、考试时间(含寒暑假)、考试方式、命题、监考、成绩分析、辅导等内容在内的考试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考试各环节工作任务。

2.成立命题专家组。各专业测试命题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上命题专家组由学校各课程命题专家构成,负责制订命题计划和命题工作。

3.做好学生“月考”制度宣传、考前动员、培训。

4.做好每次“月考”成绩分析,向各相关学院、教学基地、测试学生发布测试成绩(含成绩分析),上报教务处、临床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各学院要根据“月考”成绩分析,组织命题组专家对测试答错率较高的试题进行知识点辅导,指导学生复习。

教务处、临教中心协助学院“月考”相关工作,监督实施。

五、测试成绩应用

各专业“月考”成绩作为学业过程学习成绩的组成部分计入各专业“分段式”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专业综合考核和毕业综合考试考核成绩中,各学院须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设定成绩比例及核算办法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月考”各环节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将各专业水平测试通过率和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与评先选优、绩效考核挂钩,建立内部奖惩机制。 学校对通过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的课程所在单位追责。

2.各专业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理论“月考”工作,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各相关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配合各专业“月考”工作,积极统筹、协调组织教师加入各专业命题专家组,参与考试命题、测试后学生辅导等相关工作。

3.各临床教学基地要坚决执行教学各环节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要坚决服从各学院专业理论“月考”工作安排,切实落实各环节工作任务;在完成好专业理论“月考”工作的同时,务必做好学生专业技能培训,以期达到提升学生专业综合能力的目的。


附件:各专业理论综合测试内容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教学中心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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