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毕业实习考核办法补充规定
来源:实训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12-08   字体:【

   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床动手能力及良好的医德医风的重要过程。为了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生的整体素质,根据宁夏医大学临床实习手册》的要求,结合目前临床实习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考核目的

    毕业实习考核是客评价实习医生在实习过程中是否掌握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毕业实习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严格和规范实习管理,使学生真正成为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毕业实习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占比例:岗 4%内科 30%外科 30% 10%儿科10%,急诊科 3%,神经内科 3%,感染疾病科 3%,门诊 3%,社区 4%

 三、毕业理论考试

    毕业理论考试有学校教务处统一题,统一试。考试内容为学毕业实习有关内容。

    四、技能试采客观结构化(OSCE形式进行,共 12 站。盖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X 线片、CT 阅读、病例分析、心肺听诊、技能操作等临床医学本的基本,其中病史采集,病例标准病人。理论综合考核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各占毕业考核总成绩的 50%

五、毕业实习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技能培训手册及考核标准执行。

    六、实习结束时,实习教学基地的教学主管部门对每个专业学生的实习整体情要作一个书面的鉴定,该鉴定医院年存档,并随实习生返校时带回学校交医院实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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