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6-12   字体:【


各单位,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资发〔20234号),现将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学校专兼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科研人员。

(二)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由学校人事处或教务处纳入学校教师日常管理。

2.系统讲授1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理论课或见习课程满一年。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3日0:00——6月16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注意事项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

2.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为自治区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宁夏医科大学”

3.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工作单位填:“宁夏医科大学”(各医院为宁夏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

5.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6.申请人在填写“任教学科”时,须与本人《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一致,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须与所学专业相符,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

7.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8.《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签名”框后,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须确保签名和日期清晰无误后提交。

9.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时使用。

10.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材料初审 (6月5日至6月9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教师资格确认人员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1)身份核验: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核验:申报人的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无需提供原件比对不通过的,须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证书核验:申报人的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验证,则无需提供原件,未核验成功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不提交。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4)宁夏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核验:提交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5)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核验:提交件,且在有效期内。未取得该证书的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材料等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未取得该证书的拟聘任高等学校副教授、教授职称(其他职称系列不能比照)或博士学位者,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该证书的研究生学历为教育类(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

6)近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进度计划(时间为20229月至20237月)核验:教学任务需与本人《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一致,由各教学单位(各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专职辅导员不提交。

7)编制内人员交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备案人员提交招收(转入)职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盖章。

8编制外聘用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以上,20229月30日前签订,且在有效期内提交2022年10月——2023年5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申请人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https://12333.hrss.nx.gov.cn/)。

9)无犯罪记录证明: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宁夏户籍的申请人可通过“我的宁夏”或者“宁警通”app办理。

(三)现场确认(6月9日-6月14日)

1.确认地点:由各单位审核后再报送至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师资与人才科(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正德楼4楼405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2.各单位提交材料:

1)申请人认定档案袋: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交审核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整理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粘贴材料清单,其中“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由学校人事部门对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统一出具;

2)资格认定照片:申请人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纸质版,须与网报照片一致。上传照片为自拍、过度美颜、穿着吊带、背心、其他底色等,均不符合要求,需重新上传),由各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粘贴至《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照片》(附件3)。

3)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各单位统计汇总所在单位的所有申请人信息(附件4)。

(四)体格检查(73日前)

现场确认及网上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校内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各医院请与指定体检医院联系,将《2023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名册》(附件2)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给体检医院,组织本单位人员分时分批于7月3日前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待本校申请人体检完成后,体检医院在名册中做出体检结论并盖章(要求每页都盖或者盖骑缝章),报送至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师资与人才科。

指定医院如下:

宁夏中医研究院体检中心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固原市疾控中心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吴忠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体检中心

(五)资格复审

6月19日,学校将复审材料报送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终审

7月4日至14日,自治区教育厅终审核验。

)制发证书

9月1日左右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学校根据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统一领取并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本单位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材料不齐和填写内容不准确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请人范围或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范围或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交审核材料清单

2.2023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名册

3.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照片

4.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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