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1-06   字体:【

宁医人字〔20203

各单位、总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博士后

二、选派办法及条件

选派办法及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三、选拔与录取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113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本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对同意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填写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意见及推荐意见,汇总《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310日前将附件1-3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附件23同时提交电子版)

3.评审与推荐:学校根据《宁夏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

4.网上报名:第一批:41-415日;第二批:910-920日。学校同意推荐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

5. 录取:5月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11月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1231日,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1231日。请各单位确保推荐人选可按时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派出与管理

1.人事处负责项目管理,对选派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协助办理派出手续,签订《出国研修协议书》;各派出单位负责对选派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3.留学人员回校后,须对其出国研修情况进行总结;所在单位对选派人员的留学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