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招募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26号)及《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吴人社函〔2025〕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60名实习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与需求
本次计划招募实习生共60名,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专业要求如下:
序号 |
实习岗位名称 |
实习人数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1 |
办公室综合岗助理 |
2 |
不限 |
大专或高职 |
2 |
组织人事科综合岗助理 |
1 |
不限 |
大专或高职 |
3 |
医务科综合岗助理 |
3 |
医学类、卫生管理类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4 |
财务科收费岗助理 |
4 |
不限 |
大专或高职 |
5 |
医保科综合岗助理 |
1 |
不限 |
大专或高职 |
6 |
中医医师助理 |
7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7 |
西医医师助理 |
7 |
临床医学、麻醉学等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8 |
针灸推拿医师助理 |
5 |
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等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9 |
康复治疗师助理 |
3 |
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10 |
医学检验技师助理 |
1 |
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11 |
医学影像医师助理 |
1 |
医学影像技术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12 |
护理助理 |
20 |
护理学 |
大专或高职 |
13 |
药学助理 |
5 |
中药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
大专或高职 |
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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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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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对象与条件
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未就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未就业是指在实习报名前及实习期间:
未曾被任何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未曾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未担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职务。
三、实习时间与地点
实习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实习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滨河院区(吴忠市利通区民族路154号)
四、实习保障
基本生活补贴:实习期间按吴忠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050元。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补贴发放以实际在岗工作天数为依据。
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间由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统一购买额度不高于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社会保险补贴:实习期间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政策规定者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依据宁人社规字〔2023〕5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25年8月4日起,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 (http://www.nxjob.cn),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在线打印《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报名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核。
3.派遣上岗: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实习生须按派遣通知要求按时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上岗,实习期自报到之日计算。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王壹
联系电话:0953-2251108
岗位咨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冯老师
联系电话:0953-20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