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5年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校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宁医科字〔2025034号)文件要求,现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面向全校非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开展2025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实验室拟资助2项,资助额度3万元/项。

二、资助要求

1.主要资助研究方向:

1)岛叶的结构与功能及其相关疾病研究;

2)癫痫的发病机制及干预研究;

3)相关颅脑疾病的发病机制及干预研究。

2.资助项目要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

3.优先资助与实验室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项目,要求实验室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并参与研究过程必须吸纳至少1名本科生和临床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三、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开展期间,可优先使用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研究平台。1.项目在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1)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高水平文章1篇;

2)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获得成果转化价值5万元及以上。

2.取得的成果归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文章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以“宁夏医科大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 项目编号”。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2]64号)执行。

四、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为2026/1—2028/12,逾期未支出的费用将收回后统筹使用。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申报人需填报项目申请书三份(附电子版),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手写签字),纸质版于20256月9日前提交至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雁湖校区润德楼415室),电子版发于邮箱(20190022@nxmu.edu.cn)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2.涉及到以细胞、动物、人体、人群等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内容的项目需在530日前通过OA系统提交伦理申请的相关材料(伦理审议申请表、伦理审议报告、项目申请书等),待项目立项后一并反馈。

六、注意事项

已立项学校和实验室其它项目,未结题或延期人员,在读博士或硕士人员,有延期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6980240

   箱:20190022@nxmu.edu.cn

人:杨老师

七、附件

附件1:校级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科研项目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2025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