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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准入人员(研究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1. 统一准入、统一培训

满足实验室准入原则的人员,可于每学期第一个月(9月和3月)进行平台准入申请签订《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实验室将统一召开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学期准入情况。随后,实验室将组织统一培训,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实验室各平台负责人对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气瓶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低温安全等)、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实验室各仪器设备使用技术等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填写《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方可允许入室实验。

2. 联系/分配实验合作导师

实验室准入研究生实行合作导师负责制,准入期间合作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合作导师为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硕导/博导/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实验内容相关性,联系/分配实验合作导师合作导师负责研究生实验任务指导和实验进展监督、实验技术指导、仪器设备使用指导等,研究生应服从合作导师的指导,相互合作帮助。合作导师的工作应体现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文章中。

3. 统一参加实验室学术活动

研究生入平台后,从事的实验内容应与准入申请时填写的实验内容一致,研究生应按照实验室安排定期进行实验进展汇报。

4. 实验数据与合作导师共同所有,实验成果署名实验室

研究生出实验室时实验室保留期间的实验记录;研究生在实验室期间的科研成果署名实验室,实验室为并列第一完成单位,并署名中文“宁夏医科大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英文“Ningxia Key Laboratory of Craniocerebral Diseases,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1160 Shengli Street, Yinchuan, 750004 ,Ningxia, China.”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专利、科研奖励、著作等。

5. 对研究生的要求

自觉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统一管理;主动接受合作导师的指导,相互合作;按照准入申请填写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即实验内容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参加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使用资格,使用仪器设备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参加实验室学术活动;履行相关义务,参加实验室卫生大扫除、履行值日生职责等;期间科研成果署名实验室;出实验室前提供相关材料,结算相关费用。

每学期不定期对研究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为:①实验内容是否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否者直接取消使用平台资格);②实验室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值日生职责履行情况、学术活动等实验室其他活动出席情况(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轻者批评教育,再者联系导师,重者出取消使用平台资格。其中累计3次不登记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3次不履行义务者、3次无故缺席实验室集体活动者为重者);③思想品德方面。要是期间发生故意损坏实验室物品、伪造实验数据、不经允许使用他人试剂耗材、故意影响他人实验进展或破坏他人实验成果、与同学发生冲突斗殴、用语言诋毁老师等不道德事情的,一经发现取消使用平台资格。

6. 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了解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实验室统一管理;增强合作意识,个人研究方向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保持一致;积极配合实验室对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有必要时出面给予帮助,每个学期至少参加研究生学术活动一次,每个月至少来实验室参与指导研究生实验进展一次;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署名实验室;关注实验室发展,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神经科学优势学科群的邮箱为:nxlnjbzdsy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