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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手术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本动物手术室仅适用于普通动物模型构建、立体定位手术等实验,严格禁止处理带有致病性或具有感染性的动物。

二、动物手术室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使用动物手术室必须提前申请,接受动物安全操作及仪器设备使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动物手术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着白大街、佩戴口罩和手套等。

四、动物手术室安全具体要求

(1)严禁将食物、饮料等非实验相关的物品带人平台,禁止在手术室储存非平台使用的物品。

(2)严禁将动物在该平台放置过夜;使用平台过程中,应保持挡鼠板正常运行,防止动物逃逸。

(3)生活垃圾和生物垃圾必须分开放置人指定垃圾桶中。动物手术室产生的生物垃圾一般有:动物尸体、沾有动物血液或体液的棉球等物品、动物毛发、注射器(不带针头)、使用过的手套、口罩等,其中动物尸体应集中放置存放动物尸体的冰柜中。

(4)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注射器、针头或者其它锐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割伤划伤。使用过的针头和一次性刀片等锐器应放置人指定的锐器盒中(注射器本身归人生物垃圾)。使用过的针头不允许重复使用或者再次用手操作。

(5)使用小动物麻醉系统的实验人员应提前向危化品管理员申请异氟烷,及时做好备案和领用登记。

(6)使用仪器设备后应及时关闭,并及时登录使用记录。其中动物保温台、微电极控制仪等加热设备使用过程中人不能离开;使用毫脉冲压力注射泵后应及时关闭气阀。

(7)本平台严禁使用明火。

(8)值日生应履行职责,及时清理垃圾(生物垃圾统一周二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消毒工作,督促实验人员及时清理台面。

五、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实验过程中,如遇动物发生逃逸情况,立即通知动物手术室管理员,组织人员搜索抓回动物;要求对抓回的逃逸动物做淘汰处理。如果未能找到逃逸动物,立即上报宁夏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实验动物中心,请求协助处理。

(2)实验过程中,如遇动物咬伤、刀片割伤、针头扎伤等情况,立即通知动物手术室管理员,利用实验室急救箱进行消毒和止血处理。伤势严重的立即送急诊治疗,根据咬人动物的分级、种类和健康状况确定是否给伤者注射破伤风和狂犬疫苗。

(3)如发生其它意外,必须立即通知动物手术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领导,并在有关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对现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