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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网站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8-04    作者:     来源: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点击: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网站群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网站是实验室发布各类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开放的平台,是展示实验室形象的窗口,也是信息化时代提高科研和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三、实验室网站为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网站群的子站,委托宁夏医科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支持网络安全和技术,实验室负责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和信息内容安全。

四、实验室网站由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共同维护,相关管理人员报备报党委宣传部。管理责任人为支部书记和实验室主任。责任人指定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子站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

五、实验室积极争取经费,保证每年有一定数额的实验室网站运行管理费,用于支付网站运行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

六、实验室网站一级栏目主要由实验室概况、党建工作、科研人员、科学研究、学位工作、开发交流、仪器设备、规章制度等构成。活动报道、工作动态等信息,应及时上网发布;网站栏目涉及的内容和数据(包括实验室简介、人员变动、科研成果资料更新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变动之后及时更新;及时准确地发布通知、公告,保证内容真实准确。禁止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七、实验室网站信息发布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的审核。发布的信息中如包含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上级来文,还须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

八、实验室人员应积极提供实验室网站各栏目相关动态信息,特别是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实验室科研、学术交流、学位点、开放服务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各类信息经管理责任人审核后,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更新。实验室管理员应严格管理网站系统账户和密码,注意保密工作。

九、实验室执行严格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站安全管理。网站管理员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时,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管理责任人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报告。

十、实验室定期对实验室网站工作进行自行检查,主要检查网站内容、更新速度以及网站安全运行管理等;定期接受党委宣传部对实验室网站的考核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实施优奖劣罚,对网站运行管理有贡献和积极投稿的人员进行奖励(一则活动报道、工作动态300字以下10元,300-500字15元,500字及以上20元);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重要信息的人员给予诫勉谈话、通告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