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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19    作者:     来源: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点击:

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2.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每日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1)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2)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无漏等现象,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易燃气体不得与其它种类化学危险品共同储存,储存应直立放置整齐,并留有通道。

4.易燃液体的储存

(1)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等。

(2)专库专储,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5.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1)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2)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丙酮等物品。

(3)不得与其它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6.腐蚀品储存

(1)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

(2)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三、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就经常检查核准。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库存化学品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检验合格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5.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钢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7.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

8.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2019年4月11日

宁夏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