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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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8-04    作者:     来源: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点击:

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实验室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把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责任到人,实验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平台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

2.平台管理员负责该平台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下班后、双休日和节假日仍有师生留在实验室工作,要就安全问题对其进行提醒和交代,值班人员要检查和关注水电使用等有关的安全情况。

3.因科研和实验需要,科研人员和学生确需在节假日、下班以后使用实验室,必须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表,实验室主任对没有如实填写登记表的要及时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如实填写。

4.除实验和科研工作需要外,其它人员不得在实验室使用容易发生火险事故的电炉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生第一次进实验室做实验前,学生管理员和平台管理员要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学生导师必须对自己所带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对学生实验室安全负责,定期指导、检查和督促。

6.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和平台管理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清理和淘汰过期老化的设备。

7.实验室师生员工一旦发生或发现火情、水患和失窃,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缓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