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宁夏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制定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申述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的内容科学、程序有效、评价客观,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切实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确保安全性。将师生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一切服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考试全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决策、协调、督导与应急事件处置。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各部门分管院领导及各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组 长:金群华 黄河
副组长:马晓恒 杜 勇
成 员:贾立勤 孙志诚 吕鹏海 王治凯 平学军 马良宏 胡 蓉 卢冠军 尚发果 马 星 夏玲玲 各博导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晓恒
副组长:吕鹏海 胡 蓉 尚发果
成 员: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办、学生办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整体工作安排与部署,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负责疫情防控处置,接受上级工作指令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考试工作组
组 长:杜 勇
1、考务组
副组长:孙志诚 吕鹏海 胡 蓉 尚发果 马 星
成 员:考 官 夏玲玲 马 頔
秘 书:姜 艳
工作职责:提前协调考场;确保试题保密保管、运送安全;准备复试所需材料;负责复试面试组培训;及时完成考试成绩的公示与上报;负责组建各专业面试小组并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在组长、副组长指导下,确保复试考核各环节顺利开展。
2、命题、阅卷组
副组长:胡 蓉
成员:各研究方向博导 夏玲玲
秘书:马 頔
工作职责:全面主持专业课、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确保试题安全性、保密性,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签署命题保密协议书。秉持客观公正态度,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卷,不得自行另立标准。
(三)考生资格审核组
组 长:吕鹏海
副组长:马 星
成 员:学工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复试前考生身份确认与审核。
(四)督导组
组 长:贾立勤
成 员:孙志诚 吕鹏海 王治凯 平学军 马良宏 卢冠军 尚发果 马 星
工作职责:对博招复试现场及复试各环节开展落实情况全面督导。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保障组
组 长:平学军
副组长:吕鹏海 胡 蓉
成 员:尚发果 马 星
工作职责:负责复试现场疫情等健康突发事件处理,根据应急方案和流程及时作出处理或及时报学校,根据指示作下一步处理。
三、复试程序及安排
1.复试整体工作安排
表1 博招复试工作推进表
时间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备注 |
|
4月27日(星期二) |
13:00-13:30 |
资格审核 |
学工办 |
马晓恒 杜 勇 胡 蓉 |
|
13:30-14:00 |
抽签、培训 |
研究生办 |
|||
14:00-18:00 |
专业面试 |
研究生办 复试组 |
|||
4月28日(星期三) |
8:00-11:00 |
专业笔试 |
研究生办 |
||
12:00-17:00 |
笔试阅卷 |
||||
12:00-17:00 |
笔试阅卷 |
复试时间:4月27日-28日
复试地点:雁湖校区应谦教学楼
差额比例:按照1:1.5进行差额复试
2.成绩录取方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表2 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比重
考核项目与占比 |
命题责任主体 |
时长 |
|
专业笔试(30%) |
各博招学位点 |
3小时 |
|
专业面试 (70%) |
基本素质考核(20分) |
临床医学 |
30分钟 |
英语能力测试(20分) |
|||
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60分) |
博导 |
注: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报考导师一票否决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成立复试面试小组
按照招生专业和招生指数成立5个复试面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博导或具有正高职称、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严明公正、经验丰富,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在岗在编教师担任。各组设组长与2名秘书。
秘书职责:负责复试记录与成绩核算,成绩经复试小组签字后当天及时报给研究生办工作人员。
各面试组需自备录像设备,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工作
(一)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分别占录取总成绩的40%和60%,加权求和即为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报考导师一票否决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每位导师名下统考生与硕博连读生成绩分别排序,依高低排序录取:
1.统考生: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两环节考试分数的权重比为3:7。
2.硕博连读生: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只进行专业面试。
(三)报考同一导师且复试合格的考生,遵循限额分配原则,参考考生培养类型及报考类别,分别进行录取总成绩排序,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合格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复试后调剂。
1.临床医学双资质博导(学博&专博)招生总量上限≤4名,单资质博导(学博或专博)招生总量上限≤3名。
2.校外博导或校内合作博导招生总量原则上为1名,且为学博。
3.对招生数≥2的导师,原则上不能集中招收单一培养类型或单一报考类别的考生。招收“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博生任一类型考生均占导师招生计划指标,而且每类只能招1名,连同招收的统招生一起总数不能突破各专业规定的上限。
4. 首次招生的导师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总量仅限1名。
(四)复试后调剂:仅在复试后合格生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导师中进行,原则上在二级学科内,兼顾研究方向,初试的研究方向与拟调剂的研究方向相同者优先;硕博连读生调剂初/复试须为同一研究方向。临床医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确认,调剂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