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2020年秋季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为确保2020年秋季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一、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方式
临床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日起开始并于11月30日前结束。
答辩方式可根据答辩条件选择线上答辩、现场答辩等方式。对于采用线上答辩的,须保障网络流畅、清晰,确保答辩顺利开展,并做好全程录屏。
(二)工作程序
1.答辩申请审核
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提交《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答辩审批表》,经导师、学位点、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2.预答辩
(1)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于正式答辩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一般由3-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专家组成,导师可作为预答辩专家。
(2)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预答辩小组由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以及本学科、相关学科具有正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专家。
3.正式答辩
统招生、同等学历人员论文答辩由各学位点根据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情况,自行安排。答辩1周前内须将答辩具体安排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便于安排专家进行督导。
答辩前须在校园内张贴海报(学生自行准备),非涉密学位论文答辩须公开举行,答辩程序参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3-5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2/3为教授,2/3为硕士生导师,1位为外单位专家。专家组名单由学位点确定并报研究生办。答辩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本答辩委员会专家。若答辩委员会由3位专家组成时,则3人均须为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导,且全部委员同意方为答辩合格。
(2)同等学力硕士生论文答辩委员会:5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3名为正高级职称(主任医师、教授或主任技师等),3名为硕士生导师,1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本答辩委员会专家。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请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要求执行。
答辩委员会:由5-7位正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其中2/3及以上为博士研究生导师,至少有2名外单位专家(其中1名为博导),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为博导。校外专家指不隶属宁夏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导师,例如总医院、区医院、市医院的导师都隶属宁夏医科大学。不隶属宁夏医科大学的:例如宁夏大学。答辩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专家组名单由学位点确定并报研究生办审核。
二、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秋季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导师、学位点、培养单位须做好逐级审查工作和报送工作。
三、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的填写及提交
请各位同学按照“2020年秋季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 要求进行填报和提交。材料填写要求:所有表格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不得随意涂改。凡签字须为亲笔签字,如有伪造将依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四、材料归档
材料归档(统招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要求相同):答辩结束后,各学位点督促研究生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打印和装订工作,并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中各种材料的整理和保管,检查无误后于11月30日以学生个人为单位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各位同学请注意(材料归档要求)
1、材料命名要求:每一种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材料名称”,如:201700666_张三_学位论文(中间是下划线)。
2、以学生个体为单位,分别将每个学生的所有材料放一个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学号_姓名_毕业材料)。
3、个人另需以下材料分项单独汇总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学号_姓名):
(1)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2)校、院学委会幻灯,按专业(例如:呼吸内科学、神经外科学)汇总;
(3)成绩单电子版,成绩单必须是系统打印且加盖研究生院红色公章的扫描件;
(4)学位信息数据表(excel表)汇总到一个excel表中;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和评议表电子版;
(6)答辩委员会决议(签字决议的扫描件);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pdf格式电子版(专硕需提供);
(8)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单电子版(博士不需要)。
4、除研究生档案卷内目录外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留存临床医学院):
(1)纸质版论文一份;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一份;
(3)《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毕业信息表》(附件2.3)。
五、学位论文装订和打印
统一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打印和装订,其中“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学位论文须将“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签字后扫描插入电子版论文中。须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送装订好的论文3本及学位论文的完整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电话:6744022,邮箱yjsgzbgs@163.com。
附件:1.统招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材料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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