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床医学院   作者:临床医学院   点击数:   日期:2017-03-07   字体:【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床医学院各学系: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予你们,请各学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出拟设特聘教授岗位、岗位工作计划和拟聘人选名单,并于3月10日之前将申请表格、推荐公文、推荐汇总表、岗位设置论证材料、工作计划、特聘教授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学术背景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近年来学术研究及成果等)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到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项目具体申报所需申请表、汇总表可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高等教育栏内下载。网址:http://www.nxeduyun.com/gdjy/gxtzgg/201702/1487751167385.html

联系人:宋蕾  马佳玲   电话:6743134    邮箱:nyfyjbb@163.com

附件:1.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请表

2. 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一览表

 

                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高等院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高校各学科和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企业专家间的学术交流,提升我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水平,现就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围绕我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设置20个岗位,用于引进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企业专家到我区高校任教,主要开展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合作交流。拟申请人员须从事教学科研或企业技术研发等一线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区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任职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领域学术威望较高;在行业企业任职的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长期从事本行业专业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能够较好的结合专业经验胜任专业主干课程的授课并参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

二、遴选程序

各高校根据分配的岗位数提出拟设特聘教授岗位、各岗位工作计划和拟聘人选名单并公示,公示后报送申请材料。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拟聘人选进行审核论证,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特聘教授岗位和聘任人员名单,高校与特聘教授签订聘用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三、项目管理

特聘教授按照每个岗位10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聘教授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补充。

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受聘教授每年至少三个月需按照岗位工作要求负责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参与学科或教学团队建设等。特聘教授管理考核由设岗学校实施,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未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的特聘教授,按照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请表格、学校推荐公文、推荐汇总表和有关公示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各1份;各岗位设置论证材料、工作计划、拟聘人员学术背景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近年来学术研究及成果等)各1份;2015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1份。

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汇总表等可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eduyun.com)--高等教育栏内下载。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务求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教师选拔出来,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各高校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责,及时了解掌握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促特聘教授按照合同和考核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51—5559090   联系人:马小燕

电子邮箱:maxiao_yanzi@163.com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