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部门:
现将学校转发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我院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报至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电话:6743134
电子邮箱:nyfyjbb@163.com
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宁医科字[2018]016号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第三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18〕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资格条件
(一)政治忠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二)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等工作。
(三)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五)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地厅级以上自然科学、生命科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
2.在应用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3.在技术研发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
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项目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名额限制
我校科协推荐名额5-8名。
三、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
(一)注意事项
1.被推荐人选须有1名本专业正高职称同行专家作为培养导师。
2.各部门做好组织评选工作,评审主要依据候选人科研实力和科研潜力、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获奖情况、工作单位科研条件以及辅导老师科研水平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二)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3月26日上午11:00前递交《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附件1)1份,《基本情况表》(附件2)1份;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著作,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等。其中,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技奖项等均需要注明日期、等次、排名、类别等要素。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联 系 人:张 明
附件:
附件1: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doc
附件2: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表.xls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