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接到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宁医人字[2017] 052号文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宁夏教育厅《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通知》(宁教人办[2001]68号)要求,受宁夏教育厅委托,宁夏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举办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暨非师范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培训班。培训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为确保我校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暨非师范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一)2017年度学校新招录、调入的教师,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2017年以前,尚未参加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者。
(二)各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取得卫生系列【指临床医学与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中医学、康复医学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护理学、康复医学专业学历放宽到成人本科,但必须取得高级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且承担教学任务满一年,凡本人自愿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三)享受总医院在编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自愿申请:大学本科毕业到院工作满5年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到院满1年,承担教学任务满一年。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四章第九条的规定(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2017年以前非师范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补考成绩不及格1门以上者,当年成绩自动取消,2018年必须参加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五)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或“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者,在校期间修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全区各高校已聘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 培训内容
开设“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高教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干课程。同时,开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心理健康”、“教师礼仪”、“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技能提升”等新教师入职教育内容。学员需提前自备以上学习材料及文件,确保人手一套。
三、 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二)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11月28日开放网上报名后,学员登录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spx.nxu.edu.cn/),进入“岗前培训报名”栏目报名。
第二步:注册。学员进行注册时,初次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选择“初次报名”栏目,非初次报名的学员选择“重修报名”栏目。学员必须按照流程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姓名、专业类别、学员类型、身份证号等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验证码,请本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宁夏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学员选择“所在单位”栏目时,统一选择“宁夏医科大学”。学员注册时要注意仔细检查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学员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像素为宽295、高413,格式为jpg;照片中显示学员头部和肩的上部,必须为白色背景。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等装饰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等,请学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退出。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培训期数、时间、形式
培训期数:依据报名总人数确定期数。
培训时间:学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五、 其它要求
(一)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须如实填写并向教学办提交《宁夏医科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系主任、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
(二)任课情况证明由学系教学秘书出具,学系教学秘书和系主任签字,教学办审核并盖章。培训费(初次报名的学员每人350元培训费,重修报名的学员每人100元培训费)。
(三)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提供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教学实习成绩的复印件1份(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制并加盖公章);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其它系列职称不能比照)或博士提供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五)报名地点:教学办(高压氧舱二楼)
(六)联系电话:4011 联系人:李婷
(七)培训教材不统一订购,请学员自行购买。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申请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宁夏医科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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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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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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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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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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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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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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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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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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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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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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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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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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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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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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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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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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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经 历(注明任教情况) |
职 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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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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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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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宁夏医科大学申请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所在院系(部门)及任教专业 |
师范或 非师范 |
手机号码 |
备 注(是否为补考及补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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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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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上报时请按照“师范、非师范”顺序分类依次填写报送,严格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2.“工作单位”填写一级单位名称,如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 |
负责填报人签名: 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