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开展研究生分类培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即日起学校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服务社会需求为目的,根据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尊重客观实际,严把质量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遴选。
二、遴选类型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稿)》(附件1)组织本学位点导师开展导师遴选工作。拟参加遴选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和《2018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加盖科研、教务部门公章的科研(项目及到账经费)、教学等支撑材料以及发表论文(SCI或2014版北大核心目录收录期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特别说明
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由研究生办统一收集后返回各学位点。区医院、市医院、上海公利医院单独进行遴选,不参加临床医学院遴选工作。
五、提交时间
请拟参加遴选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将《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8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前上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yjsgzbgs@163.com,联系电话:6744022。
附件: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
附件3:2018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