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9]29号)和《宁夏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医人字[2019]0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
教育部计划:2名
自治区计划:2名
请各部门、各学系结合教学任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
二、访学期限
访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情操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自我发展愿望强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自治区计划项目条件适当放宽,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遴选程序
1.信息发布(4月1日—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4月1日—20日):各高校根据下达的申报限额组织教师申报并初步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申请材料。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组织申报时应要求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推荐人选(4月21日—30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4.终审公布(5月3日—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志愿投递(5月15日—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录取调剂(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审核确定录取人员,并将录取名单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调剂。
7.录取公布(6月11日—6月30日):武汉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报到注册(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报武汉中心备案,武汉中心反馈注册信息至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
五、经费支持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访学期间的培养费、研究经费和往返旅费、生活费、通讯费补贴等。其中教育部计划入选者可获得教育部0.8万元学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补足剩余的2.2万元。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2019年4月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至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人员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表格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见附件)。
(2)申报人员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系要在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务求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教师选拔出来,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考核管理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学院)实施,派出前与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将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研修结束后回院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访学结束后选派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和导师鉴定等材料。
附件:
1.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2.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临床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